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悔之莫及!大温华裔夫妇 卷入千万加币贷款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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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nsky

Sep 18, 20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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卑诗省最高法院近日就一宗涉及高贵林两块空置开发地的1,500万加元贷款纠纷作出判决,两名华裔担保人被判需承担担保责任。

9月16日,BC省法官Sandra Wilkinson裁定,贷款人在借款方违约后,有权执行相关担保协议。案件涉及一项房地产开发项目,贷款部分以高贵林两处空置开发物业的抵押作为担保。

这笔贷款于2023年5月发放,借款方为Vanhome Ventures的两家公司,总贷款额为1,500万加元。贷款同时由多名个人和公司提供担保。

由于借款方及担保人后来出现违约,贷款人于2025年8月启动止赎程序。同年10月,法院曾裁定当时欠款达到约1,638万加元。

两名担保人称“不知道要承担这么多”

此次争议集中在两名华裔姓氏担保人夫妇及相关数字公司。

两人都表示自己的英语水平有限,签署文件时需要他人解释。

其中A某称,自己英语理解能力有限,签署文件时主要依靠他人解释,并被告知自己最多只需承担债务的5%。

她表示,2023年5月在列治文一家律师事务所签署文件时,律师虽然向她说明了签字位置,但没有解释担保协议可能带来的巨额个人责任。


其丈夫B某则表示,他当时人在中国,通过视频会议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。

法官:签的就是他们知道的担保协议

法院认为,A某和B某都知道自己签署的是担保文件,也明白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贷款责任。他们真正误解的是自己究竟需要承担多少债务,而不是误解文件的性质。

法官指出,两人在签署前也有机会进一步了解文件,例如要求相关人士解释、咨询其他律师或要求翻译。

法院同时认为,没有证据证明贷款方知道两人不愿签署担保协议,或者知道他们曾被告知责任仅限于债务的一部分。

最终,法官认定无需将案件提交完整审判,即可作出判决,并裁定贷款方胜诉。


至于诉讼费用如何承担,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协议,将由法院进一步处理。

法官在判词中强调,签署法律文件的人不能通过始终没有主动弄清文件内容,来逃避已经作出的合同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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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Vansk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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