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星島綜合報道】安省奧沙華(Oshawa)一名男子在前往墨西哥度假前已購買旅遊醫療保險,惟在當地突發重病入院治療及由醫療專機送返加拿大後,事隔一年卻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,並被追討高達147,502元醫療費用,引發外界再次關注旅遊保險條款及既有病症(pre-existing condition)限制。
事主巴霍茲.阿里(Bahoz Ali)於2024年4月與女友前往墨西哥坎昆(Cancún)旅遊。出發前,他按慣例購買Global Youth All-Inclusive旅遊保險計劃,以保障海外期間可能產生的醫療開支。
阿里表示,原定旅程早於數月前已安排妥當。然而在出發前約一星期,他曾出現類似流感症狀,因此前往診所求醫。他說,當時醫生認為只是一般常見疾病,並表示其健康狀況適合如期出發。
不過,阿里抵達墨西哥度假村兩天後突然感到身體不適,其後更接連出現多次癲癇發作(seizures),需要緊急送院治理。情況迅速惡化後,他更陷入昏迷。
阿里憶述:「當時我已完全失去意識,之後發生的事情幾乎都記不起來。」
他在墨西哥醫院接受治療長達八天,惟醫生一直未能明確找出病因。其後醫療團隊決定安排醫療專機將他送返加拿大繼續接受治療。
返國後,阿里持續接受醫療照顧,而所有相關費用最初均由保險安排支付。然而至2025年,他突然接獲通知,得悉索償申請已被拒絕,並須自行償還147,502元醫療開支。
其兄長哈諾.阿里(Hano Ali)表示,一般家庭根本無法負擔如此龐大的金額。
他說:「沒有人會預料到一個普通家庭需要支付超過14萬7千元醫療費。」
保險公司指未符合「90日穩定期」要求
根據保險公司調查,阿里在出發前曾因身體不適前往診所求診,而其所購買的保單列明,受保人於出發前90天內必須維持健康狀況穩定(stable)。
保險公司Manulife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,醫療紀錄顯示阿里在出發前已出現相關症狀,並曾就醫求診,而有關情況屬於保單所界定的三個月穩定期範圍內。
聲明指出:「根據保單條款,該健康狀況在出發時已屬已知情況,因此影響保險保障的適用範圍。」
公司同時強調,旅遊保險均設有特定條款、限制及不保事項,投保人應詳細閱讀保單內容,並在健康狀況出現變化時主動向保險公司申報。
根據最終決定,保險公司認定阿里的個案不符合保障資格,因此拒絕支付147,502元相關醫療開支。
家屬兩度上訴失敗 專家稱事件令人惋惜
阿里家人其後曾兩度提出上訴,但均遭駁回。
旅遊保險公司Travel Secure Inc.總裁馬丁.費爾斯通(Martin Firestone)表示,事件令人遺憾。
他指出,加拿大醫生認為阿里的嚴重病情與出發前的流感症狀並無直接關聯,但保險公司則認為兩者存在關係,而這正是雙方爭議所在。
費爾斯通說:「這是一宗非常令人難過的個案,因為涉及的金額實在太大。」
家屬憂旅遊保險保障不足
左為事主父親,中為事主,右為事主兄長。
阿里的父親拉希姆.阿里(Rahim Ali)表示,十分感激親友及社區人士一直以來提供支持,但他認為事件反映即使購買旅遊醫療保險,亦未必代表一定獲得保障。
他表示:「我希望所有加拿大人在出國前都明白,即使已購買保險,當真正需要索償時,保險公司仍有可能以各種理由拒絕賠償。」
事件亦再次提醒旅客,在購買旅遊保險前應仔細了解保單有關既有病症、穩定期及申報責任等條款,以免在海外遇上突發醫療事故後,面臨龐大財務負擔。
(圖:CityNews)T15